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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报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9:45 信息来源: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金政公开〔2024〕1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281?type=3&action=list&nav=3&title=202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桂花苑南区南门,电话:0564—2716801,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将涉及退役军人关心关切的政策文件、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设立栏目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力求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化、系统化并做到发布的实效性,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23条。二是丰富公开形式。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政策内容,全年公开各类政策解读18条。三是突出服务大局。加强政务舆情收集和信息共享,针对媒体和社会关注的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示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全年主动回应各类问题56条,全面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金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各项办理程序,及时受理申请,畅通受理渠道,有效满足群众对各项信息需求。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二是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排查工作,经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发布1条规范性文件,对文件发布格式、排版、字体等全部进行重新调整,确保公开格式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网栏目,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确化,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等各项配套制度,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局机关每个月启动政务公开信息的清理、清查工作,及时删除过时的、不符合要求的政务公开信息,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可靠性。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监测问题清单,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完善,建立台账,认真梳理,逐项解决,对账销号,确保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主动公开信息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确保信息按时按质按量及时更新完善,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针对经办人员工作能力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问题:局党组要求经办人员经常到优秀单位去学习,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针对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问题:局党组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丰富解读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全年公开各类政策解读18条。

      本年度存在问题:一是动态类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完善、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要多元化,公开渠道多样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载版本: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pdf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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