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当前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水利扶贫和民生工程。自2005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饮水精准扶贫和巩固提升工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农村供水设施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供水水质达标率、保证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不断提高,六安市境内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389处,设计供水规模47.79万m3/天,较2015年底相比,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51%提高到了83%,贫困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32%提高到了89%,“我市农村群众对饮用水的需求与农村供水工程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已转化为“对保障安全饮用水的需求与农村供水工程保障标准不高、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重点和难点已逐步从建设向运行管理转变。
我市地理环境特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多变,管理任务重、难度大,普遍存在建后管护薄弱,建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水量和水质保障、长效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初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文件依据和起草过程
依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贫困户饮水安全大排查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4家有关市直单位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我局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对《实施意见》进行集中讨论、修改完善。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即: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四、《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规划布局、运行管理模式、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员技术培训、农村供水设施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五、创新举措
本次制定的《指导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水厂运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明确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供水单位的具体职责。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区域性规模化供水,依托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集团),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等,引导各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通过《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规划布局、运行管理模式、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员技术培训、农村供水设施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