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石乡政府办公室要求,将《花石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金寨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花石乡界面发布,向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乡党政办.
1.信函方式。地址:六安市金寨县花石乡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邮编:237354。
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7478002。
3.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hsx7478001@163.com。
4.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564-7478001,联系人:吴雅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
起草说明
为有效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起草过程
2024年3月,我乡启动了《花石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学习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同时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多次深入各村实地调研,向6个村和乡直单位征集意见,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该指导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其目的不仅是为了防止或减轻灾害发生,还包括提高人民防范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保证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从全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防范期、防治措施四个方面为我们详细介绍了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乡共有地质灾害点2处,重点防范期为5月-9月,地质灾害活动有老灾点危害继续扩大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增大的趋势,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不断增强,危害性进一步扩大,从总体看,我乡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保持较高水平。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重点区域地灾监测预警工作。方案中,为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由7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详细介绍了乡直各单位以及各部门的分工职责及工作重点,提出要建立完善乡、村、组三级群测群防体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负责制原则,各村、各单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告知群众,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做到准确预报等一系列要求。
花石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乡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预计我乡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将呈增加趋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大多由于切坡建房、修路、工程施工等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二、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我乡地质灾害多在强降雨期间发生,各村均有分布,辖区内有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地处花石村古楼组、和平组,直接威胁人口58人,财产价值约200万元。
三、重点防范期
重点防范期为5至9月,特别是7月下旬至9月主汛期间,根据县气象部门对2024年的降雨趋势预测:2024年汛期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梅雨期偏长,梅雨量偏多,梅雨强度偏强,期间易出现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可能影响我县的台风有2~3个,主要出现在8~9月份,极易出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天气,引发大规模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芦 鑫
副组长:蔡志彪
成 员:尹立福 张朝晖 袁兴桐 余 洋 卢士胜
张 涛 杨 涛 汪维煌 张 捷 周立国
朱 磊 袁 洋 何家枝 陈 鹏 陈玉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张捷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职责为:(1)做好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工作;(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报告;(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鉴定、协调工作;(5)做好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设备管护工作。
2.水利工作站:负责全乡中、小型水库,小水电站、塘、堰、河道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为:(1)汛期加强对库、塘、坝、堰、河道、堤防等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清除隐患;(2)遇到紧急情况,指导受害单位实施工程抢险;(3)积极配合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3.学校:负责全乡中、小学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为:(1)编制全乡中、小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督促汛期中、小学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3)遇紧急情况,按照乡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协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工程抢险。
4.公安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时的安全救援工作,协助受灾单位实施工程抢险,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发生道路地质灾害时,加强灾害路段的交通管制与疏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筹措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物资经费,监督救灾经费管理使用,负责防治及救灾物资采购、调拨工作。
6.供电所:负责被损电网、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确保受灾地区供电、通讯畅通。
7.卫生院:负责药品供应,及时组织派遣医疗小分队,搞好受灾区域的防疫救护工作。
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单位负责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
(二)全面排查,制订应急预案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全面开展一次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方法,工作要落实到单位、到村组、到具体责任人。
(三)突出重点,加强汛期防治工作
1.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各单位要会同乡自然资源部门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结构复杂的学校、居民点、交通要道、重点工程区域进行巡查 ,因地制宜进行避让或应急治理。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各村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名群众手中。
2.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要将全乡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乡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其他部门要加强协作,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五、加大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水平。要完善乡、村、组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避让、早治理,切实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地质灾害监察、预防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负责制原则,各村、各单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要将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