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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9-0001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9-02 10:35:42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9-02 10:35:42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吴晓号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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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吴晓号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

2025-09-02 10:35 作者:金寨县规划中心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协助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现就主要内容予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的品质与创新性面临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水平,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切实解决项目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选址科学性不足、设计方案质量参差不齐、审批效率有待提高、批后监管需加强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金寨县村镇规划管理与风貌管控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通知。旨在通过优化规划方案报批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管理,实现规划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主要内容与亮点

本通知围绕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全生命周期,明确五个阶段的工作要求与创新举措:

(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规划选址

· 问题指向:防范因土地报批先于规划设计导致的“已批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批”土地以及不规则零星地块、退让关系不清等情形。

· 核心规定:坚持规划先行原则。项目初步选址阶段,各乡镇须提前与县规划中心、自然资源局对接,由县规划中心组织联合现场勘查,对项目选址用地范围从规划布局与土地地类等维度进行综合研判,科学确定项目选址范围后方可开展土地报批手续。不得简单以项目征地线作为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线,以防范批而未供、批而无用、用而未批现象发生。

(二)规范设计市场,提升方案质量

问题指向:解决因设计单位资质挂靠、设计能力不足、服务缺位导致的方案深度欠缺、质量不高问题。

核心规定:

1. 资质核查:明确各乡镇及各建设单位须对设计单位资质实施前置审查,严禁无证、越级或挂靠承揽业务,规避合同无效风险。

2. 合同细化:各乡镇及各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应对设计内容、技术要求、审查程序等作出详尽约定,包括质量条款;方案文本设计期限;设计成果交付期限、形式、方式及份数;方案修改与变更的界定、程序及计价方式;设计文件质量缺陷的异议程序;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与责任等。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主持人员、负责人员、设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作为合同附件。

3. 团队备案:创新实施方案报审前备案制度,要求设计单位将资质证明、团队名单、人员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凭证报县规划中心备案,从源头杜绝“人证分离”现象。

(三)明确评审要求,提升审议效率

核心规定:专家评审会须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并于评审后15日内提交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方案,确保评审意见有效落实及方案修订的时效性。

(四)严格方案审定,加快许可办理

核心规定:方案经县规委会审议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须按会议要求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报请审定。取得审定意见后,应及时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明确无证开工将依法查处,保障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

(五)加强批后监管,规范规划变更

问题指向:防范擅自变更规划内容,规范确需调整的法定程序。

核心规定:

1. 刚性执行:经批准的规划方案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

2. 规范调整:明确五类确需调整的情形。凡属上述情形者,建设单位须向县规划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阐明事由。涉及相关部门或公共利益的情形,应取得相关书面意见或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并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损失予以补偿。

3. 备案机制: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配套设施等指标不突破原规划条件,原批准规划布局、日照和间距等未发生显著变化的前提下,仅涉及建筑位置微调,建筑平面尺寸微调,建筑立面微调,建筑单体内部分割调整,分隔墙(线)位置移动,道路线型微调,围墙、停车位的位置和尺寸微调等情况,可履行规划变更备案程序。由建设单位向县规划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县规划中心研究后出具《金寨县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备案意见》(详见附件),并与规划方案原审定意见配合使用。

4. 负面清单:明确下列五类不予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情形:

(1)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强制性指标超过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约定的;

(2)按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需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减少或改为其他性质的;

(3)建筑间距、退界、日照等相邻关系的改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控制要求的;

(4)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逆向调整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不予调整的。

三、重要意义

本通知的出台是本县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本文件将有效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建设工程项目高效、合规、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及城乡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四、解读机关信息

解读单位: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解 读 人:县规划中心副主任 吴晓号

咨询电话:0564-2716306

地址:江环北路桂花苑西南门S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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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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