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金寨县财政局办公室印发《金寨县本级代管资金管理办法》(金财库〔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账户管理、收入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结转结余、会计核算与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让县级各预算单位更加全面详细了解县本级代管资金管理,现将《办法》的重点内容解如下:
一、 制定背景与目的
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提高我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财政代管资金的管理、提升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解决以往代管资金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清、流程不顺等问题,通过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实现对单位资金和往来资金的全程监控和高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二、 核心内容解读
1. 明确管理范围与主体责任
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单位资金(即财政拨款以外的各类收入,如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以及往来结算资金(即暂收、代收等需要退还或支付的款项)和其他未明确分类的资金。
主体责任:明确各预算单位是代管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改变了以往可能存在的“财政代管、单位不管”的误区,强化了单位的主动管理意识。
2. 规范账户设置,实行“一户一单位”
代管资金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开设,但一个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分账户进行核算。此举实现了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分户核算,既保证了管理的规范性,又确保了各单位资金的独立性和清晰性。单位信息变更或撤销时,需及时向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 严格收入确认,源头厘清性质
预算单位必须在收到银行流水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入账资金进行确认,并严格区分资金性质(是单位收入还是往来资金)。
单位对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需要求付款方注明资金性质和用途,从源头上确保资金分类准确,为后续的预算和支出管理奠定基础。
4. 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
单位资金必须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
在编制预算时,要求优先使用单位资金安排同类型项目,以减少财政预算内资金的安排,优化了财政资源配置。
预算执行中,单位资金预算指标不得调剂,必须按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
5. 精细支出管理,实行“双控”机制
代管资金支出实行 “先收后支”和用款计划管理,确保支出在账户余额范围内。
创新性地对单位资金用款计划实行 “双控制” :即可支付指标既不能超过年度预算指标,也不能超过已确认的收入额度。这一机制有效防止了“超预算支出”和“无钱支出”的风险,确保了支付的稳健和安全。
支付流程参照国库集中支付,并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每一笔支付的全流程监督。
6. 定期清理盘活,提高资金效益
要求预算单位建立定期清理机制,财政部门予以督促。年度终了,对单位资金按规定办理结转结余;对往来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对于不符合管理范围的资金和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将按规定收回国库,从而盘活沉淀资金,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本《办法》的出台是金寨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金寨县财政局将协助各预算单位全面了解、掌握代管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办法》正式施行后能够顺利衔接,规范高效地管理好本单位的代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