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秘〔202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关于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
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皖视频组〔2022〕1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98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整合、共享、应用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打破“信息孤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理念、创新体制、集约节约,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负责、部门联动配合、县乡统分结合的体制机制,以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为抓手,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运维、统一资源共享和统一监督管理,推进公共场所各类视频监控设备整合共享,实现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用,推动我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运行高质量发展,打造县域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的金寨样板。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布局。加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统为主,条块结合,注重实效,县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拟订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对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新建资源进行统一整体布局。
(二)统一标准规范。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共享等全生命周期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消除技术壁垒,破解共享障碍。
(三)统一建设运维。原则上由公安部门统一作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立项申报、招标、建设、运维等工作。由于管理体制、业务需求等特殊原因,建设运维需由其他部门作为业主单位的,需经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四)统一资源共享。通过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按需共享各级“雪亮平台”汇聚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推动视频数据跨层级、跨部门高效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建其他视频监控汇聚平台,根据各部门、行业不同的应用场景和需求,统一开发共性功能应用,开放标准接口供各部门调用。
(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将制定实施统一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施管理、应用管理、数据管理、授权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督管理和安全合规要求。通过建立分工明确、整体联动、责任清晰、权责一致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保障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坚持内外有别,讲究方式方法,增强安全观念和风险意识。
三、工作目标
2022 年8月22日前,统筹制定全县整合方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梳理形成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清单,明确整合措施;2022 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工作;2023 年起,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统一”,实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建设、资源充分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梳理,做到应整尽整。8月22日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数量、位置、型号、应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调研表》(含平台和摄像机,详见附件4),将盖章扫描件和原表报送至县行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联系人:曾胜,电话:7356700,邮箱:jzxdzzwb@163.com。未建设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的单位实行“零报告”。根据梳理情况,制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前端点位整合方案,对场景、功能重复的前端监控设备,通过一机多用、以迁代拆、以租代建、杆塔复用、算法升级等方式,优化点位布局,做到应整尽整。
(二)加快接入,做到应联尽联。12月底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推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无条件接入县“雪亮平台”,暂不具备接入技术条件的,充分论证系统升级改造的成本后确定是否接入。对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行业监管部门应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分别制定整合、接入方案,推动行业监管领域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消除“孤岛”,做到应联尽联。
(三)严格审批,规范建设模式。从现在起,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应按程序统一立项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建设。建立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双把关”审核机制,由县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依据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规划对项目进行审核,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全流程监督管理。
(四)扩充能力,加快共享应用。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升级县“雪亮平合”视频接入、传输、处理、转发和计算能力,提升县“雪亮平合”视频共享能力。建立“按需共享、授权使用”的机制,对各部门提出的共享应用需求,由公安部门会商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确定共享权限和共享方案,按程序审核同意后,开放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权限。
(五)落实责任,确保数据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相关方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数据安全,防止发生公共场所视频监控信息被滥用、泄露或被控制等安全事件。加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力度,加强网络安全传输、系统安全保障、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等技术手段建设,提升安全可控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寨县深化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统筹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专班机制,编制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主要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根据任务适时集中办公,推进有关具体工作落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参照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整合范围。本次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学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工厂企业、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景区景点、林场山场、水库、河道、交通道路、停车场、交通站点、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梳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梳理、重点整合”的工作机制,县直单位统筹建设的视频监控分行业、分系统由县直主管部门梳理统计,乡镇建设的由乡镇政府统一梳理填报(详见附件3)。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重要作用,进一步凝聚共识,积极推进,加快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填报监控整合清单。要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对本行业、本系统内工作进度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督导问责。
(四)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1. 金寨县深化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金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任务清单
3. 金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梳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4. 金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调研表
(附件表格较大,无法网页展示,请下载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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