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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安徽仁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绝解聘本人工程师证书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01 19:19:1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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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寨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六安市长及各位领导:
您们好!
本人目前已与六安市金寨县安徽仁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臻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并已离职。但该单位一直不予以解聘,致使本人当前工作难以开展。
仁臻公司态度强硬,拒不解聘,给本人造成了巨大损失。
请市领导给予帮助,责令其立刻解聘。
祝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金寨县政府

回复单位:金寨县政府
发表于:2021-09-06 20:58:10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县住建局协调,安徽仁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3日与您沟通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并将您的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并解聘,县住建局与您核实,您确认仁臻公司确已配合将您的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县住建局,电话:0564-7359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