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8日
金寨县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严格按照“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农业投入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加工环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成为名符其实的高端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全县果蔬茶等重点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率达90%以上,农业投入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农产品产地环境指标达优。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意识。紧抓国家绿色食品宣传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乡规民约”的村民自治作用,将农业绿色生产纳入“乡规民约”内容,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自觉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绿色农业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县校合作及产业联盟,认真总结我县绿色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分产业,按品类印制绿色生产技术明白纸,明确各产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主推模式、主推机具,引导广大种(养)户开展农业绿色生产。继续推进各级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建设,架设以“示范面积、主推品种、技术、模式”等为主要内容的标示牌,充分发挥绿色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广“猪(牛、羊)—沼—粮(菜、果、茶)”“禽—菜(果、茶)”等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生态系统,构建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环,以示范园为单元的生态中循环、以县域为单元的生态大循环。
(三)全面实施“两个替代”行动。围绕果蔬茶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严格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继续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实施好4万亩核心茶产区辐射带动6万亩茶叶主产区的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继续投入2000万元在果蔬茶产业开展生物农药、物理防控技术替代化学农药和除草剂示范行动,全县示范推广15万亩次的绿色统防统治。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完善全县农资销售平台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加大农资市场整顿,进一步规范全县68家绿色农资示范店管理,结合县城需求,严格实行农资销售正、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农资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全程监控。对废弃包装物定点回收,统一处理,销售回收率达到80%以上。组织生态种植服务队加强技术指导,引导种植主体(户)积极使用农家肥、有机肥。采取销售有机肥奖补措施,不断提高绿色农资经营店推广使用有机肥积极性,逐步将有机肥、兽(鱼)药等其它重要农业投入品纳入规范管理。
(五)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对果蔬茶、菌药等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对市级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抽检,县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随机抽检,核心产区、重点基地定期抽检。对照国家绿色、有机标准,确定检测项目,招标国内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分类奖惩。对检测达标的生产主体,己取得绿色、有机认证的,继续给予认证;对未认证的,予以绿色、有机认证。对检测不达标的生产经营主体全县通报,督促整改;对已获绿色、有机认证企业,通报认证机构,督促整改,摘牌摘标,列入产品质量不合格“黑名单”,在三年内不予财政项目支持。依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完善提升各乡镇速测室,配齐检测设备和人员,实行主要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全覆盖。
(六)加强畜禽屠宰场监管。加强屠宰场达标整改,对照环保要求和屠宰规范标准,改造提升,确保排污设施、生产设备及操作流程达标。坚持生猪出栏前检疫申报、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宰前验证查票,杜绝屠宰病死畜禽。强化查证验物、“瘦肉精”检测及肉品检验,严厉打击屠宰带病畜禽、私屠乱宰及注药注胶注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生猪来源、屠宰加工、产品流向台账管理,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
(七)提高农产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对绿色农资示范店和果蔬茶相关生产主体充分使用智慧农业管理平台能力培训,积极整合已建成使用的相类相近的农业智慧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全县农资监管平台和智慧农业大数据系统的使用效能。加速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以监管信息化为重点,实现监管工作联机联网、自动上传、数据共享,使监管信息痕迹化、电子化,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
(八)加大农产品监管举报查处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违法行为作为我县农业领域违法举报重要内容,加强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视情给予2000-30000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各乡镇土地面积、主导产业和绿色农业发展现状,将举报奖励资金量化分配到乡镇,对照奖励标准,由乡镇直接兑现到举报人,并严格落实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直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会商议事,细化部门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总责,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每年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情况。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提升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内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明确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监管工作;县林业局主要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提升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食用农、林产品加工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工作;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和服务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和承诺制,规范生产行为,推进诚信经营,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
(三)加大支持,落实经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风险评估、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投入品管理和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提高,确保监管、监测、培训等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经费。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快制订专项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工作任务,掌握工作进度。县督查办要加强专项督查。每年开展先进乡镇评选表彰活动,对先进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以奖代补和项目支持。对未完成序时进度的乡镇和部门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问责;对有损农产品安全的经营主体综合施策,联合惩戒;对有损农产品安全的农户不予享受各项补贴。通过严格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调度,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