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金教基〔2020〕41号

发表时间:2020-06-05 20:31 作者:冯行空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点击数: 我要纠错
字号:[  ]

各直属学校:

鉴于当前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涉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预防校内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营造交通安全氛围

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以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校车和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校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秉承金寨“有礼文化”的行为准则,通过发放一封信等方式,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以“小手拉大手”宣传形式把“安全出行、礼让为先”的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到每一个家庭。

二、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教育

各校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各校要开设交通安全学习园地,各班要开展“安全出行、礼让为先”专题教育。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一)乘车安全教育

乘坐公交车辆、学生接送车要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乘坐接送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做有碍安全的事情,服从随车照看人员的管理。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无营运资格非法接送学生的“黑车”,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发现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等“黑车”要及时向当地教育及公安交管部门举报。教育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戴好口罩,做好必要的防护。

(二)骑车安全教育

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骑车打闹、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瓶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要积极通过值日教师、家长护学岗、学生劝导队等人员组织,通过分发倡议书、现场劝导形式,杜绝骑行电瓶车、摩托车接送学生时家长、学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或头盔佩戴不规范现象,对师生未佩戴头盔违规现象,要落实核查登记,每周在班级、学校进行提醒通报。

(三)步行安全教育

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广大教职员工要秉承“红色圣地、金寨有礼”,做遵守交通法规、改陋习促养成的交通文明人,做“安全出行、礼让为先”的示范者。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一)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管理

进一步检查校车准入、审批是否规范;校车运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校车内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卫生应急用品、急救箱等;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办理校车标牌并进行年审;校车司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所有人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校车运营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健全校车档案管理制度,对接送校车的全面排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要规范校车运营,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跟车,点名上车,交接到位,手续完备,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经常提醒驾驶员行车安全,不超速、不超载。要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没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接送学生社会车辆信息报送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联合监管,杜绝非法运营、超速、超载等现象。

(二)加强集体外出活动管理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实行报批制度。确需使用车辆的,必须到政府定点服务的客运公司租赁,并签订安全协议,严格落实“一人一座”等规定。

(三)加强特殊天气交通管理

要做好大风、暴雨、降雪、大雾、霜冻等特殊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要落实好学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与家长的对接工作。要制订极端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预案,并通过停运校车、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规避风险。

(四)加强校内车辆管理

各校要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出入校园。加强教职员工车辆管理,逐一做好摸排审核登记,签订安全通行承诺,规定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合理做好人车分流,严防发生校内交通事故。校园内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小轿车要在指定区域分类有序停放。教育学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散、有序进出校门,确保安全出行。

四、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治理

(一)维护校门口接送秩序

倡导绿色出行,实行错时上下学,做到定时、定点接送,形成“一校一策”,实现科学快速疏导,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有序。

(二)落实校门口“护学”机制

联合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家长志愿者,充分发挥“护学岗”“安全岗”“校园警务室”作用,切实加强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防护力量,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

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隔离栏、标识标牌、防撞墩等排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车辆违章停放的管理,做好摸排劝导,引导规范定点经营、文明停放,推进校园保安、值日教师、护校队的日常周边巡查制度。

(四)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

持续加强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通过整治,实现教职工、学生家长等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超载超速、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普遍增强。

五、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各校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和校车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县教育局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将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隐患未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金寨县教育局

                                      2020年6月5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