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金政办秘〔2014〕174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原则上为2015年每月的第四周周三上午。
二、新闻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会承办单位。
三、新闻发布会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于每月的第二周要向县信息中心提交2个 以上备选主题,经县政务公开办并县信息中心研究确定正式主题后,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确定的主题,起草新闻发布稿,确定新闻发布人,进行保密审查,并填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报送县信息中心。其中属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好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同步报送审核。
(二)县信息中心收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和新闻发布稿后,送县政府办联系工作的相关副主任审核。每月的第三周按照新闻发布会的统一规范对新闻发布稿进行审核,并确定具体的新闻发布地点、新闻发布会主持人,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按计划确定的时间组织发布。县信息中心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预告信息。
(三)新闻发布会实录的文字、图片,由各新闻发布部门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新闻发布”专栏向社会公开,县信息中心对新闻发布工作实行网上监测。
(四)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金政办秘〔2014〕174号)规定,本计划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效能管理。
(五)其他单位如需要开展新闻发布会活动,可与县信息中心联系(电话:7356256),经县政务公开办研究决定后,根据情况适时安排。
附件: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表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
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表
序号 |
发布单位 |
拟发布时间 |
1 |
县住建局 |
元月份 |
2 |
县编办 |
2月份 |
3 |
县市场监管局 |
3月份 |
4 |
县财政局 |
4月份 |
5 |
县物价局 |
5月份 |
6 |
县安监局 |
6月份 |
7 |
县国土局 |
7月份 |
8 |
县教育局 |
8月份 |
9 |
县卫生局 |
9月份 |
10 |
县环保局 |
10月份 |
11 |
县农发委 |
11月份 |
12 |
县人社局 |
12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