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在县内登记注册未提交2021和2022连续两个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且未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清理方式包括补报年度报告、办理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请相关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市场监管局属地市场监管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对逾期仍不办理的企业,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