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县政府起草《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办〔2023〕9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县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30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在“十四五”期间推出了“食安安徽”品牌理念,意在食品各行业中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品牌企业,达到“以点带面、标杆提升”的带动作用,从而促进全省食品产业水平更上新台阶。为激发食品企业积极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创建,《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应运而生。
三、研判和起草情况
2023年5月,县食安办草拟了《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在奖补金额方面综合了企业创建投入、创建难度以及财政、农业农村、行业协会意见等多方面考虑,同时参照了六安市霍山县奖补金额标准,分食品行业对奖补金额进行了划分,经5月29日-6月28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以及10月31日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11月6日,金寨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该《办法》。
四、目标任务
通过奖补,带动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农产品等各个行业积极参加“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工作,起到以“小资金”撬动“大品牌”的作用。
五、主要内容
《办法》是为了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对象主要包括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含餐饮服务街区、特殊食品经营街区两种)、食品安全小镇。
按照不同的类别,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其中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得“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品牌认证、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以及食品安全(特殊食品经营)街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餐饮服务)街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小镇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5万元奖励。对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或相关组织实行“免申即享”兑现形式,根据认证、评价结果直接拨付资金。
六、创新举措
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将“食安安徽”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为“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六安市首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财政提供资金保障,对照省食安办年度通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企业名单公示信息,采取“免申即享”方式进行统一支付,确保资金到位。
《办法》出台后,下一年度各类食品企业(组织)申报“食安安徽”品牌创建预计会出现一个“井喷”,我县将认真对申报企业进行县级初审,优中选优,从而提升创建通过率。
解读机关:金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曦
联系电话:0564-7065712
联系地址:金寨县亚夏汽车城20栋金寨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三楼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