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 340000221415000000003;资金规模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各地要认真对标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要督促行业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做好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各地要按照《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等制度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各地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包含各级直达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