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8-00095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8-08 10:03:0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8-08 10:03:07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  号: 词: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4-08-08 10:03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 340000221415000000003资金规模见附件)指标列2024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各地要认真对标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要督促行业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做好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各地要按照《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等制度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各地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包含各级直达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安徽省财政厅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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