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原《暂行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对规范本县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提升产品与服务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县农文旅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工作的持续推进,对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与推广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要对原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本办法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量
《办法》的制定为进一步优化品牌授权条件、拓展产品与服务范畴、完善使用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品牌保护意识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撑,同时充分结合金寨县作为“长寿之乡”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际,注重体现地方特色与发展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经过深入调研、组织起草、广泛开展意见征集、联合相关部门多次研讨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并通过合法性审查。最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办法》重点围绕准入条件、申请程序、权利义务、授权终止和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通过修定《办法》,更好推动金寨县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产品开发与价值提升,服务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战略,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一是明确制定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二是明确办法所指区域公用品牌适用于生产加工、特色产品、休闲农业、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的产品和服务。三是强调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原则,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严格准入、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四是明确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管理实行分类授权模式。
(二)准入条件。“大别山的问候”品牌的申请主体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原产地在六安市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且有一定知名度,无不良诚信记录,符合所属行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合格证制度,近三年内产品检验合格;申报的服务须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具有特色,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建立服务质量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客户满意度良好;“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品牌的申请主体在“大别山的问候”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在金寨县内注册,申报的农产品或基地须取得优质农产品认证、服务类须取得行业认定;“长寿金家寨”品牌申请主体在具备申请“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品牌条件的基础上,食品生产加工主体须取得”SC”,其他产品类需取得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服务类需取得相关行业经营资质和认定证书。
(三)申请程序。区域公用品牌按主体申请、属地乡镇政府初审、农业农村局组织成员单位复核、工作专班审定后公示并颁发证书。
(四)权利义务。授权使用主体有权规范使用品牌标识并开展营销推广和广告宣传等活动权利。主体有义务遵守品牌使用规定;不得超范围或改变标志使用;主体应维护标识并接受主管部门及专班监管;及时反馈市场对该标识所代表的产品质量或服务的相关信息;被授权主体注销、转产或转卖给其他主体应及时向上报告。
(五)授权终止。授权期满后未被再次获批、未履行相关义务、抽检不合格且整改不力、不规范使用品牌商标、违规被查处对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等严重损害品牌形象的,授权单位有权收回其标识的使用权。
(六)监督管理。县成立品牌使用管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日常工作。
(七)附则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2月25日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金政办〔2022〕4号)同时废止。
六、创新举措
(一)扩大授权范围:新增“其他经济组织”及“服务类”授权主体与类别,增强品牌体系包容性。
(二)拓展适用范围。明确品牌覆盖原产地产品、休闲农业、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
(三)实行品牌分类。对“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三类品牌分别释义,强化差异化管理和资源整合。
(四)规范申报与退出机制。明确“主体申报、乡镇初审、部门复核及审定、证书颁发”流程,完善授权终止情形与监管措施。
七、下一步打算
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品牌发展,大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支持被授权主体不断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推进自主创新,参加各类大型展会,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军
联系电话:0564-5210071
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金叶路563号2号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