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等规定,我委组织乡镇开展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已通过县级批复,现将《县发改委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9335;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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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