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501-0000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5-01-09 16:33:0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5-01-09 16:33:0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9 16:33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金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7300,电话:0564-70510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寨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范发布部门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1100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权责清单、财政预算多方面。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公开意见征集类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11条,回应关切71条。二是推动重点领域、基层“两化”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发布重点领域信息23条,“两化”领域信息81条。三是强化公众参与互动共建。开展“警营开放日”系列活动,组织学生和群众参观指挥中心、特巡警大队等场所,现场解答咨询问题。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4次,覆盖全警种各部门,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局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为线上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答复,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完整、及时,发生行政复议1次,经合理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申请人已主动撤销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法、安全。积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拓宽新媒体平台。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定期发布公安工作动态、便民服务信息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制作并发布系列公安题材短视频,利用抖音平台开发信息公开新模式,以更加直观、生动的方式展示公安工作成果和警营风采。二是建设线下公开渠道。依托警营开放日、110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线下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针对季度年度监测情况及时对发布内容更新完善,对错敏词第一时间更正,年度开展隐私排查4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3

行政强制

5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整改情况: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如财政资金、政策法规等,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举办部门内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部分警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和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县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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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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