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要求,抓好今年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确定了2023年7个方面56项重点工作。县局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项目化安排部署、清单化督查调度、颗粒化闭环落实,坚持严的基调、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将“一改两为五做到五提升”推深做实,坚持抓重点、出亮点、见实效、走在前,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寨、法治金寨,为现代化美好金寨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和全员政治轮训。
牵头领导:张伟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2.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调研,发掘先进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宣传推荐优秀典型。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3.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4.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牵头领导:张伟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学习贯彻。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规范意识形态岗位职责,健全完善舆情处置机制。
牵头领导:张伟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二、坚持统筹协调,加速推进法治金寨建设
6.组织开展《法治金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7.建立健全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对县直相关部门法治建设及各乡镇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调度。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8.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工作程序。
牵头领导:余涛、周承坤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单位: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9.贯彻落实全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启动实施办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办法相应制度机制。推动2022年县法治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实施2023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督察。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10.按要求落实好《六安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年度任务。做好《安徽省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11.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发质效。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2.加快推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牵头负责领导:李凤琴、余涛
牵头责任单位:律师工作股
协同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3.加快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4.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15.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
16.加强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制度化措施研究。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单位: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三、坚持法治引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7.持续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巩固提升“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满意度。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协同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8.做好《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19.持续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实现全覆盖。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20.持续深化“法律服务进万企”等常态化主题帮扶活动,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李凤琴
牵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律师工作股
四、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21.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普法,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2.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动三年计划,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与动态管理。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3.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贯彻落实省厅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工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吴孔军
牵头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局、律师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4.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金寨特色调解体系。
牵头领导:吕倩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5.组织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牵头领导:吕倩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6.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服务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深入开展帮教对象走访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对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帮助其申报困难救助。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7.贯彻执行省司法厅联合省检察院出台的《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评估调研办法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28.稳步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创新队建制工作思路,努力建设“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四位一体社区矫正机构,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机构执法职能,做强做优级社区矫正机构。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29.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完善相关政策机制,规范具体操作流程,针对性做好工作保障。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30.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五、坚持法治为民,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31.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申报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32.组织参加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3.完善律师行业评级机制,出台并实施律师行业诚信质量评价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李凤琴
牵头责任单位:律师工作股
协同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34.持续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监管,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牵头负责领导:李凤琴
牵头责任单位:律师工作股
35.完成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公证、法律援助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36.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我县2023-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划,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律师工作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37.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工作对接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
38.优化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管理机制,深化驻点式社区公证服务。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拓展公证服务范围,提升公证服务供给总量。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县公证处
39.加强公证行业党建。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政工股、县公证处
40.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
41.以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为指导,因地制宜、狠抓实效,持续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吕倩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六、坚持创新赋能,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42.试点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探索建立法治建设领域创新经验总结评估推广制度。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4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同编制部门,推动我县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44.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试点。
牵头领导:余涛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股
45.部署实施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帮扶项目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当地特色文化和优势充分挖掘教育矫正资源,开展“一县一品”教育矫正品牌创建活动。
牵头领导:吴孔军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局
46.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规范设置司法行政预算绩效指标,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牵头领导:李凤琴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财务室)
协同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47.加快“智慧法治”建设,抓好在用系统优化、升级、完善、应用。
牵头领导:吕倩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协同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七、坚持党建引领,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
48.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49.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推深做实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50.持续开展“一改两为”活动,引导直属党支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拓展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形式,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51.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廉政教育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52.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聚焦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监督。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
53.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常态化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用好轮岗交流、上挂学习、下派锻炼等措施,加强干部历练。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54.落实省司法厅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提升计划要求,持续开展司法行政岗位练兵。鼓励和督促年轻干部学法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组织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岗位业务和科学文化等知识的学习,推动青年干部能力提升。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55.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宣传思想队伍建设,开展新闻舆论岗位大练兵。组织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影响力。
牵头领导:周承坤
牵头单位:政工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56.持续做好组织、宣传、双拥、统战、群团、老干部、关工委及县委、县政府督办、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防电诈宣传、结对共建、政务公开、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学校教育、河长制等工作。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金寨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0日
金寨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docx
金寨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