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61号)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1〕2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431?type=4&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政府大楼3楼,电话:0564-7356678,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寨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20〕17 号决策部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把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进行公示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平台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年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0条。
1、全面推进“五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3件。及时更新了新的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涉及“三农”重大决策或政策的文件制定,会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参考反馈意见。截至目前,我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4条,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信息等136条信息及时在栏目公开,各类应急管理信息9件次。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财政财务信息。在局网站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单位的当年预算、上年度决算和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政府采购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结合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要求,及时通报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消费。三是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根据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对流转形式、流转期限等信息进行季度通报。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四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公开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五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农村特色种养业发展及乡村治理等情况。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服务规范和审查细则,为依法、公开、透明做好审批和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等执行结果按季度进行公开。
4、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六稳六保”。二是实行“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管理,目前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涉农检查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录入实现全覆盖。三是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时更新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情况。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政务信息系统内的公开信息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四是推进政务公开两化试点工作,分别在涉农补贴、粮食安全领域等专栏更新各类涉农补贴申请指南、政策文件、监督渠道及办理结果信息202条。
5、深入解读农业农村政策。以服务“三农”为主题,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生猪产业、农产品合格证、乡村振兴战略、农机补贴等强农惠民服务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全年解读信息发布总数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收到申请公开信息1件,我局依申请及时进行公开,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40条次。
(四)平台建设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整合信息,全面优化网站栏目的开设及内容。对标《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相应的目录下面增添了相应的公开信息,极大地丰富了公开的内容。同时,建立农业农村局工作QQ群、微信群、经营主体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了解群众心声,及时公开群众想知道、急需知道的方针、政策。
(五)监督保障
通过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专人负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的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做到反馈快、查处快、曝光快。局督查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及时公开的单位进行督促并根据办理结果纳入督查考核,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增9 |
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其他行政权力) |
41 |
增4 |
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增2 |
38 |
行政强制 |
6 |
0 |
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412.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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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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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信息缺少图文结合的形式,解读质量不高,二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意识薄弱,网站公开内容不全,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一)解读再丰富。更多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全领域、全时段、全过程做好政策信息解读发布,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部门再联动。提升信息公开效能,加强与机关各科室的联系沟通,及时获取,汇总梳理,确保信息生成和发布不脱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形式再创新。充分发挥宣传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规范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
(四)宣传再引导,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1月20日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