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相关要求,我县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以及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资金(包含 2025年下达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林业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中央下达金寨县2024年度林业转移支付资金8019.98万元,分别为: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586.58万元。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45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5万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25.1万元,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732.48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2656万元,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45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2168万元。
(2)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34.4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9.4万元,森林防火补助5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25万元,林草良种培育补助50万元。
(3)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资金1199万元。
2.中央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项目提升1个,建设疫源疫病监测站1个,国有林管护面积12.5万亩,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212.23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66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45.78万亩,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0.45万亩),聘请生态护林员2710名。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0.0939万亩;购置1批防火物资,开展1次森林防灭火演练培训;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2.8851万亩,松材线虫病重点区域防控任务0.0886万亩;油茶良种育苗90万株。
人工造乔木林0.03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退化林修复1.08万亩。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任务计划、项目申报、资源状况和项目储备库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我县2024年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450万元:用于提升安徽天马国家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完成天马保护区综合科考、天马地理信息系统及森林防火系统维护、天马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出版、资源管理等建设内容。
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5万元:用于开展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水鸟调查监测。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25.1万元:实施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2.73万亩。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734.48万元: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45.78万亩。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2656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78.05万亩。
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450万元:完成天然林、非天然林的公益林保护修复0.75万亩(2024年0.45万亩,2025年0.3万亩)。
生态护林员补助2168万元:在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2710名。
2.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9.4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0.0939万亩。
森林防火补助50万元:购置1批防火物资,开展1次森林防灭火演练培训,提升林区综合防火灭火能力。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25万元:用于实施2023-2024年度和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2.8851万亩,松材线虫病重点区域防控任务0.0886万亩。
林草良种培育补助50万元:金寨县朝阳河畔生态农林有限公司实施油茶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完成油茶良种育苗90万株。
3.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营造林资金补助1199万元,分解任务到有关乡镇,用于300亩造林任务,1.08万亩退化林修复任务,1.6万亩封山育林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我县2024年度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8019.9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19.98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586.58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34.4万元,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资金119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支付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4068.78万元,预算执行率50.73%。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272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1.3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支出168.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05%。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支出1177.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等有关规定对林业项目资金进行管理。资金及项目下达后,我县按照下达计划和批复内容,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并落实各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对资金使用负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林农的补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在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过程资金监管和绩效跟踪,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高,项目区的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多重效益。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截至目前已支付300.55万元,预算执行率66.79%,剩余资金继续用于综合科考、宣传教育、科普活动、资源管理等方面支出。
①数量指标: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个。
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8%,经费支出合规。
③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66.79%,在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完成资金支付。
④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不超过450万元。
(2)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①数量指标:开展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水鸟调查工作,建设疫源疫病观测站1处,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符合监测标准。
③时效指标:按合同规定支付资金。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截至目前已支付2.61万元,预算执行率52.2%。剩余资金待项目5月份结束并通过验收后支付。
(3)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①数量指标:在全县实施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2.73万亩,超额完成任务。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
④成本指标:按照9.83元/亩兑现补助资金125.1万元。
(4)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
①数量指标:在全县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45.78万亩,验收合格面积为45.77万亩。
②质量指标:管护责任落实率100%。
③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因2025年2月资金才到位,资金拟于3月发放。
④成本指标:按照16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5)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
①数量指标:全县实际实施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78.05万亩,验收合格面积为177.73万亩。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9%。
③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因2025年2月资金才到位,资金拟于3月发放。
④成本指标:按照14.94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6)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
①数量指标:2024年度实施天然林、非天然林的公益林保护修复0.45万亩,2025年度拟实施保护修复0.3万亩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2024年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2025年2月到位资金任务计划于10月完工。
④成本指标:按照5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7)生态护林员补助
①数量指标:聘请生态护林员2710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生态护林员验收合格率为99%,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当期任务。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8)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兑现延长期补助3.831万元,结余上缴财政5.5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①数量指标:抚育管护验收合格面积383.1亩。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2024年完成管护任务并兑现资金。
④成本指标:按照1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9)森林防火补助
①数量指标:采购移动消防水池4个、高压水泵3台、水囊4只、背负式灭火机20台、油锯32台、防护装备180套;组织森林防灭火演练培训1次。
②质量指标:森林防火物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5‰以下。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及培训任务。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1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截至目前已支付80.87万元,预算执行率64.7%,剩余款项计划9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资金。
①数量指标:2023-2024年度在全县重点区域实施松树打孔注药43万瓶,注药株数21万株;2024-2025年度在全县重点区域实施松树打孔注药33.5万瓶。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2.8851万亩,松材线虫病重点区域防控任务0.0886万亩。
②质量指标: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100%,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
③时效指标: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施工。
④成本指标:不突破总成本。
(11)林草良种培育补助
①数量指标:完成育苗15亩,培育1年生嫁接苗107.4万株。
②质量指标:苗木质量合格率在95%以上。
③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119%。
④成本指标:按照0.46元/株兑现补助资金,未突破总成本。
(12)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
①数量指标: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03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退化林修复1.08万亩
②质量指标:资金支付合规。
③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退化林修复按照8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人工造林按照112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封山育林按照16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未突破总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为我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维护森林安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从而增收,帮助林农提高林业实用技术,带动林农发展良种苗木生产,生态补偿实现了辖区内林农和集体的增收。二是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维护了生态安全,降低了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减少了经济损失,促进林业经济长期有效发展。
(2)社会效益
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对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旅游业发展等产生巨大推进作用。一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持续发挥公益林美化环境等效益。二是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求;三是带动林农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显著。
(3)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对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程度明显,改善了当地林区生态环境,一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维护生态安全,提高抵抗自然灾害和涵养水源能力,提升森林质量;二是显著改善我县区域生态功能及森林旅游条件,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三是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可持续影响
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还强化了人们对生态林业的认识,增强了森林防火意识,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可持续保护,实现区域生态功能可持续改善,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对项目区群众进行了座谈、走访和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区群众的民众满意度大于95%,企业经营主体满意度大于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实施周期不同、季节等因素,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指标任务,未能及时支付资金,具体如下:
1.天马保护区综合科考项目调查期限需要达到一年的周期,同时还需要编制综合科考报告。综合科考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半的时间,导致不能在2024年度内完成建设内容。下一步将督促调查单位加快调查进度,确保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因季节因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需等到9月份验收后才能支付尾款。
3.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及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部分资金因2025年2月才到位,未能支付。其中非国有林管保护补偿,各乡镇已完成发放清册编制上报工作,3月初发放资金。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用于实施2025年新项目,正在编制作业设计,计划10月完工并支付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将及时反馈和通报绩效评价结果,结果将作为完善相关规定,安排项目资金和重要依据。
我县将按照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表.xlsx
附件3: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