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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806-0000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2018-06-30 16:19:1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6-3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2029-12-31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356708
名  称: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高效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  号: 词: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高效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6-30 16:19 来源: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政办秘〔2018171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30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金寨县境内投资的,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的所有企业投资项目、政府类投资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分备案类、核准类、审批类三种类型,其中核准项目,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安徽省2016年本)的精神》,分级核准;核准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

第三条优化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查、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注册登记、建筑节能设计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住建、人防、消防、水利等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根据工程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具体见附件一。

第四条创新审批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行由一个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必须的评估材料清单和工作要求。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

第五条合并审批事项,将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核、防雷设计审核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注册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气象、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将涉及安全的环评、能评、洪评、水保方案审批等实行 “多评合一”。具体业务操作指南见附件二、三、四。

第六条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核或核准条件,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将供电、供水、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不再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的前置条件,业主单位可以凭借县政府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办理环评、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等项目前置审批。在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不再要求建设单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改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缴清。

第七条强化协调联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具体落实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协作配合。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和系统作用,建立信息共联共享机制,确保高效审批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八条规范中介服务,对项目审批涉及到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加快中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遵纪守法、公开公平、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体系。

第九条试行审批代办制,实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的项目审批服务,明确代办人员职责任务、代办范围,提高代办效率,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审批速度,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图

2.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业务操作指南

3.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业务操作指南

4.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业务操作指南

(附件内容请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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