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21〕97号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青山镇打击道路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青山镇打击道路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客运市场监管,维护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综合治理、联勤联动、依法监管、严查重处、长效巩固”要求和“常态治理+短促突击”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非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1年8月18日—8月25日
(二)集中整治:2021年8月26日—9月30日
(三)总结提升:2021年10月1日—10月15日
三、整治时间
2021年8月26日—10月15日,为期50天。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镇范围。
(二)重点区域:全镇交通主干道、青山镇老桥头、客运站点及医院、学校、超市等人流集散地。
(三)重点打击:1.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黑出租”“非法网约车”“黑大巴”“黑班线”“黑头车”等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车辆营运资质、线路许可和驾驶人从业资格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安部门:1.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冲卡闯关、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涉嫌非法营运或组织非法营运行为的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行为。3.对乡镇提供的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的人员及车辆,通过公安大数据和公安卡口监控等多种方式进行追踪排查、研判。
(三)城管部门:负责集中开展集镇周边非法营运工作宣传,配合青山派出所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的管理。督促各小区物业微信群禁止发布非法招揽乘客信息。
(四)各村(居)委会:负责本村村组社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预防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营运行为,收集本乡镇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每周将收集信息上报至专项整治办公室;规范村组便民服务群,禁止发布非法招揽乘客信息。
六、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综合执法的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执法中队抽调同志及各村书记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指挥调度、部门协调、行动开展、信息宣传、资料收集、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
(二)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执法中队抽调2人、镇交通管理部门抽调1人、公安派出所抽调2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联合查处等工作。
(三)强化路面检查。联合执法队伍要依托重点场所、公路干线交界处以及交警部门路面执勤点开展定点联合执法检查,结合不定点不定时的日常巡查和临时设点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路面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道路非法营运行为。
(四)加大信息研判。对摸排的信息,结合公安部门大数据和公安路面卡口监控进行梳理,针对经常往返于县级各乡镇的小汽车、面包车、大巴车等车辆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警布控,开展重点稽查。
(五)建立联动机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发现道路非法营运行为要进行系统分析,属单一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到位;对属于利用电话平台、QQ 群、微信群等从事组织非法营运行为的,要深挖背后线索,找出具体操控人和群主,及时上报交由公安、交通、网信等部门从严从重实施联合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引导。整治行动期间,各村及镇直相关单位要通过会议、电话、短信、微信、抖音等平台,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劝导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结合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对非法营运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营造浓厚治理氛围。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村、派出所要设置举报电话,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严肃工作纪律。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对集中整治责任落实情况和执法人员在岗在位、规范执法等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宣传、制止非法营运行为,并按时按质按要求上报摸排信息。对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因非法营运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三)务求整治实效。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将此次行动与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整治重点、务求整治实效。
各村涉嫌道路非法营运车辆摸排工作本周内完成,并于8月23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杨灿,联系电话:0564-2702660、17681045580 邮箱:664911297@qq.com。
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印发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车号 |
详细住址 |
经营线路 |
涉嫌招揽旅客的微信群名称及相关证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