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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21R/202111-00070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11-09 10:26: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青山镇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青山镇 性: 已失效
生效时间:  2021年11月9日 废止时间:  2022年11月9日
政策咨询机关: 青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2629
名  称: 【一般性文件】关于印发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青政办〔2021〕137号 词:

【一般性文件】关于印发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09 10:26 来源:金寨县青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村委会,内设二级机构,镇直相关单位:

《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顺利实施“两个替代”提升行动,推进我镇农业绿色发展,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4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重点产业、重要环节,坚持结果导向,以有机肥、生物农药推广和绿色防控为重点,全面实施“两个替代”提升行动,不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工作目标

以茶叶、果蔬、中药材等产业为重点,2021年计划推广商品有机肥1100吨、粘虫板20万片、诱捕器2000个、小微除草机械100台,抽样检测农产品167份、土壤5份,改良土壤,提升地力,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村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取样,以检促管。积极配合县招标确定检测机构,以村为单位,以地块面积为基准,设立样本点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到村、经营主体,以检定补、以检带罚、以检促管,将农产品、土壤检测结果作为最终兑现绿色农资奖补的依据。对检测合格的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及时发放“三券”,即:肥券(有机肥惠民券)、药券(生物农药惠民券)、物券(粘虫板、诱捕器、小微除草机械惠民券),可享受绿色农资购买补贴(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对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享受补贴政策,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经营主体记入信用主体负面清单,取消政府项目支持;对种植户列入村黑榜,记入信用户负面清单。

(二)建立制度,优化服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和各村,结合实际,按照“方便群众、利于监管、注重实效”原则,让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自身类型(肥券申领主体类型及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操作方式,积极参与“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通过发放惠民券方式,引导全镇广大种植户和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饼肥、配方肥、生物菌肥),使用生物农药、粘虫板、诱捕器及小微除草机械,转变生产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和物理防控替代化学农药“两个替代”行动。镇建立绿色农资供货商及产品目录备案制度,公开遴选实力强、信誉好的绿色农资供应商在各村设立直供点,公示公开进货渠道、质量标准、销售价格,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支持各经营主体成立农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统配统施、机械除草等社会化服务,并协助向县主管部门争取补贴资金。

(三)强化宣传,严明奖惩。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村村通、明白纸、村组会、承诺书等形式,大力宣传“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广大农户、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在产业集中连片区域抱儿山村抱儿山组、汤店村楼台组、樱草蔬菜基地,创建“两个替代”示范片,统一树立宣传牌,营造良好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发动全民监督,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负面清单农资、弄虚作假、骗补套补,以及违规使用禁限化学农药、除草剂等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按照《金寨县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4),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推进“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同时,各村要相应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组,具体负责本村“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工作,对照任务清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监管责任。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抽样检测,积极对接检测公司,掌握抽样检测动态,及时反馈通报检测结果;开展农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常态化巡查,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镇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绿色农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高毒、高残留农药非法销售、使用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禁用农药等行为。各村要积极配合抽样检测、明确专人负责“三券”发放,抓好过程管控,确保“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两个替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度,并将“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列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或约谈追责。

附件:1.青山镇“两个替代”提升行动任务分配表

      2.金寨县绿色农资“三券”补贴操作办法

      3.青山镇“两个替代”肥券申领主体类型及工作流程

      4.青山镇“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任务分配表

序号

村别

抽样检测数量(份)

有机肥数量

(吨)

粘虫板

(万片)

诱捕器

(个)

小微除草机(台)

备注

总数

茶叶

中药材

果蔬

土壤

1

青山街道

12

12

 

 

 

120

1.5

200

10

 

2

汤店

46

21

 

24

1

260

3.5

200

20

蔬菜100吨

3

茅坪

22

21

 

 

1

130

3

200

10

 

4

抱儿山

31

30

 

 

1

240

5

600

30

 

5

姜河

27

26

 

 

1

200

4

500

15

 

6

尧塘

34

21

 

12

1

150

3

300

15

猕猴桃50吨

 

合计

172

131

0

36

5

1100

20

2000

100

 


附件2:

金寨县绿色农资“三券”补贴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发放惠民券活动(即:送肥券、送药券、送物券),有序推进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现就绿色农资“三券”补贴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三券”的印制。“三券”(肥券、药券、物券),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统一印制,券面注明:购买人(经营主体)信息,优惠比例、有效期,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补贴金额、联系电话、购买人签名等。

二、“三券”发放程序。检测合格的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向所在村申报“三券”,经村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审批并报县“两个替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将“三券”分发到乡镇,再由乡镇发放到村。种植户和经营主体直接到村领取“三券”,并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加盖所在行政村公章。各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三券”保管、登记、造册、发放工作。

三、财政补贴标准。种植户和经营主体购买绿色农资,可享受规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有机肥按售价50%补贴、生物农药按售价50%补贴、小微除草机械按60%补贴、粘虫板和诱捕器按90%补贴。

四、验收及补贴程序。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凭“三券”到直供点购买绿色农资,直供点要出据发票并在“三券”上加盖供货(销售)企业公章。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凭“三券”和购货发票,到所在行政村申请补贴,村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到所在乡镇。乡镇要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做到账物相符、账券相符、票券相符、抽查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县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情况,及时组织抽查复核,合格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种植户和经营主体。

五、直供网点职责。直供点要备足备好绿色农资,确保货源充足,所售绿色农资必须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手续齐全,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销售产品一律实行清单管理,销售价格公开上墙,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注明品种、名称、规格、价格、数量、日期等信息,做到来路清楚、销路清晰,以备查验。同时,要做好农业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回收。

 


附件3:

青山镇“两个替代”肥券申领主体类型及工作流程

 

一、“农户+经营主体”(经营主体链接农户)类型

1.农户→向就近茶叶经营主体登记有机肥需求→村委会对农户需求的品种、面积进行审核→镇农业农村中心根据统计发券到村委会→村委会发券到有机肥需求农户,签订承诺书做好登记→农户凭券到茶叶经营主体半价购买有机肥→与经营主体签订有机肥统配统施协议书→村委会、茶叶经营主体监督农户施肥→村委会检验审核、上报、取样、验收→镇、县抽查、复核→补贴资金打卡到茶叶经营主体。

2.茶叶经营主体→向村委会、农业农村中心上报农户有机肥统计表→向农业农村中心提供有机厂家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及出厂价格表→农业农村中心根据经营主体提供的供货商及产品目录备案,公开、公示→村委会同茶叶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茶叶经营主体采购有机肥→农户凭券领取有机肥→监督农户施肥、留存相关照片→协助验收。

二、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类型

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向所在村申报“三券”,村核实、公示→镇审批并报县备案→镇将“三券”发放到村,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直接到村领取“三券”→到绿色农资供应商采购有机肥→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凭“三券”和购货发票到村申请补贴→镇组织核查验收、公示→县组织抽查、复核→合格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

三、散户(农户)类型

散户(农户)→向村委会申请备案领券→签订承诺书→农户凭卷向绿色农资店全额购买有机肥,盖章、开发票、登记→村核实验收→镇、县检测、抽查、复核→补贴打卡到农户。

 

 

附件4:

青山镇“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文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忠武  副镇长

        李  灵  镇宣传、统战委员

        周宗云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陈圣志  镇政法委员

        宁  巍  副镇长

        杨晓帆  副镇长

成   员:吴双苗  镇党政办主任

         李  军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邬  磊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经奎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许江华  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高  强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  翔  青山街道书记

         吴冬孜  汤店村书记

         陆  恒  茅坪村书记

         付丽娟  抱儿山村书记

         王  瑞  姜河村书记

         代  勇  尧塘村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1).docx

青山镇2021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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