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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408-0006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8-20 09:13:4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成文日期: 2024-08-2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年8月20日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南溪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26023
名  称: 关于印发《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南政〔2024〕75号 词: 农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提升行动

关于印发《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8-20 09:13 作者: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南政〔202475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4820日        


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金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农2024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主线,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为目的深入实施组织治理、资产监管、财务管理、平台建设提升行动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推进我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6年底,全基本建立组织架构科学、管理制度完备、日常运行高效、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持续巩固,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提升行动

1.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设机构建设,明确机构职能和议事程序,完善组织章程,推动内设机构常态化运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不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年检重点核实法定代表人、集体资产总额、集体土地总面积等信息,及时登记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正确处理好村(居)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村级实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不得以村(居)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代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相关职能。

2.加强集体成员及股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成员管理制度,明确集体成员身份取得、变动、丧失的情形、条件等。建立集体成员增减变动民主决策和登记备案机制,定期更新集体成员身份,防止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健全股权管理制度,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实行股权静态管理,探索股权在成员户内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的具体办法。

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审计工作。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日常运行、资产监管、财务管理等作为审计重点,做到以审促建、以审促管,形成管理闭环。镇、村建立审计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一推动问题整改,查验合格后方可销号。原则上所有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五年要轮审一遍。

(二)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升行动

4.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要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逐一核实资产变动情况,填写集体资产年度清查表,经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农管中心,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集体资产年度清查表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要认真审核上报的集体资产清查数据,防止和纠正清理走过场、填报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现象,确保集体资产数据质量。

5.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集体资产。新增集体资产经核实无误后,由村集体资产保管员(报账员)及时登记到资产管理台账。对存货等流动资产要加强日常保管和检查,防止毁损、丢失等。对固定资产等非流动性资产要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资产安全运转。固定资产及土地资源的租赁、发包、入股等经营行为,以及集体资产的处置等,均要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

6.推进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重点清理整治长期无偿占用或不合理低价发包、租赁集体资产的行为,对清理出的集体资产规范开展盘活利用。推动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清理,重点清查违反政策、显示公允、缺失要件等类型合同,做好合同的修订、解除等工作。计划到2026年底,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工作。

(三)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提升行动

7.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管工作,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广泛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水平。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资金支出审批、财务公开等制度,加强银行账户、印鉴、票据、备用金等管理。

8.防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债务的监督。严守举债底线,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发放福利和分红、支付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等。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金融机构借贷后通过入股等方式进行转借贷。

9.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完善收益分配方案,规范开展收益分配。坚持收益与积累并存的基本原则,明确收益优先用于村集体扩大再生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福利等。

(四)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行动

10.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根据县主管部门要求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提醒等功能模块,丰富平台功能。有条件的乡镇,要立足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立银农直连系统,实现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账务核算管理与银行资金账户管理为一体的闭环式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要定期录入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行登记、使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监管。

11.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利用现有的交易场所、服务设施和机构人员,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进场公开交易,一定标的额以上的集体资产交易应当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三、工作安排

提升行动从20246月开始,至2026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建章立制阶段(202412月底完成)。各村按照“821”模式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机制。“8”即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八项制度(三会一章程运行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控股企业管理制度);“2”即制定两个文本(合同示范文本、审计标准化文本)“1”即建设一个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

(二)推动运行阶段(202512月底完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开展运行,不定期召开内设机构会议,开展成员身份更新,按期做好集体资产清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定期上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部门集体资产变动情况,做好集体财务公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1月底完成)。镇农管中心会同财政与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回头看,重点检查集体经济组织内设机构履职、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管、成员身份更新、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各村(社区)、镇党建办、农业农村、财政和资产管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提升行动扎实有序推进行动落地实施。

(二)强化宣传培训。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微信群、板凳会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提升行动的意义、要求等,营造良好氛围。镇农管中心会同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工作调度,指导村(社区)解决实际问题。

(三)选树典型示范。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基层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升行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1.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一章程运行制度

2.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制度

3.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制度

4.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5.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6.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档案管理制度

7.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8.南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控股企业管理制度

附件.docx(附件详情内容,可点击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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