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政办〔2021〕152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油坊店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洪道观风景区:
现将《2021年度油坊店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具体落实。
油坊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2021年度油坊店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文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结合我乡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抓手,督促旅游企业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为我乡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为着力点,重点推动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自查自改,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实现安全管理、服务、操作的标准化。健全完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逐年深入推动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文旅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乡文旅发展股负责推动辖区内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5日)
各村围绕工作目标和属地旅游行业实际,落实具体经办人员,采取多种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全面部署和动员,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指导、推进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
(二)企业自评阶段(11月16日至11月19日)
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旅游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要结合《旅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规范》(DB34/T 3384-201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等标准,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表》(见附件),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育,全面自查自改,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规程,积极排查整改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在规定时间内确保建设达标。
(三)督导督查阶段(11月20日到11月30日)
各村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乡成立工作专班,对属地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检查要注重与旅游市场日常巡查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与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相结合,深化旅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与推进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乡工作专班根据督查结果进行打分,并报送县文旅体育局,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认真梳理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旅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评定结果的运用,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动态化监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乡成立以柴媛为组长,王豹、孙军、汪宪武为组员的督查工作专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村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二)统筹协调,加强联动。各村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善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科学统筹和部门联动,主动协调应急管理等相关重点领域主管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指导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既重过程、又重结果。
(三)强化执法,压实责任。各村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积极、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旅游企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村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台帐,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洪道观景区要于11月30日前对应本方案要求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表》(纸质版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至乡文旅发展股,联系人:汪宪武,邮箱:774233010@qq.com。
附件:
金寨县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表
单位名称(盖章):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额定分 |
自评分 |
评定分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总经理和各部门及导游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管理的职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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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和目标考核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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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
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守则和服务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操作规程。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缺一项规程扣1分,直至扣完。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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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网络(8分) ※ |
管理网络建设 |
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经理、班组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
管理网络健全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未建立管理网络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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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机构设置 |
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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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件 (24分) |
安全警示标志 |
对险峻的山林游步道、水面、瀑布、洞穴、游乐设施、园林工程施工现场地等涉及游客安全的地段和区域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
有安全警示标志得2分;标志明显、规范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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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紧急疏散通道 |
游客密集场所必须设有紧急疏散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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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 |
严格执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定期对景区内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杀和卫生检查,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清洁消杀和卫生检查有记录,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得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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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
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人员、经费、设施三到位,达到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安排资金用于安全投入得2分;保证达到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得2分,否则扣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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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针对大型活动、重大节假日、重要接待任务,制定管理工作方案;针对火灾、防汛、反恐、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演练。 |
制定活动及节假日管理工作方案的得2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得2分;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演练的得2分,否则扣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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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包括索道、观光车等) |
特种设备由资质单位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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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18分) |
日常检查 |
根据景区管理及旅游服务特点,采取每日巡查、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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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
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技术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
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得2分;评估报告经过专家评审的得2分,否则扣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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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维保 |
对索道、滑索、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监控设施、消防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维护保养。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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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 |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点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台账资料齐全。 |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风险点清单的得2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落实整改得2分,台账资料齐全得2分,否则扣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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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 (16分) |
安全生产例会 |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全年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不少于4次。 |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得4分,每少开1次例会扣1分,直至扣完。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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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
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少一本证扣2分,直至倒扣。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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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
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员工每年受教育不少于12学时。 |
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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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 |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
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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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 |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台帐资料健全。 |
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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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 (20分) ※ |
伤亡事故 |
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
发生亡人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达标。发生重伤1人责任事故的扣5分,直至扣完。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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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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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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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表中带(※)的项目为否决项,达不到(※)项目50%分数的为不达标。
2、本考核表采用百分制,考核评定分75分(含75分)以上者为达标,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达标,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达标。
3、此标准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
评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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