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花石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前公示

2023-07-19 09:08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寨县花石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股。

联系电话:0564-7068060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江环北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本项目为金寨县花石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提标扩建项目,处理能力200 m3/d提升到300 m3/d,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污水站处理工艺为A2/O+沉淀+保温生物膜+紫外线消毒”,尾水通过明管排入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白水河,再进入梅山水库。污水处理站服务区域面积为0.79km2,主要为金寨县花石乡集镇及花石村中心村。《论证报告》对入河排污口位置、排入方式、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尾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第三者、水生态的影响进行了论证,内容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结论基本可信。

二、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有效改善白水水环境质量,对水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有利的,满足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

三、金寨县花石人民政府负责集镇污水管网延伸,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金寨县农村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营;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入河排污口环境监管和业务政策指导工作。

 

附件:花石乡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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