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审批】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春兴精密有色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申请并承诺,2024年7月12日我分局对该公司新建春兴精密有色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环评审批决定及该单位提交的承诺书、环评文件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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