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前公示

2025-07-30 09:43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具体见附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股。

联系电话:0564-7068060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江环北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寨县南溪镇污水处理扩容工程项目位于金寨县南溪镇南溪村,污水处理厂厂区占地面积2000m2,处理能力由1000 m3/d提升到2000 m3/d,采用“A²O+ 保温生物膜+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服务范围主要为南溪镇集镇区及周边中心村,居民及镇机关单位、宾馆、饭店、学校陪读人员,南溪高铁、高速服务区及南溪缫丝厂缫丝工业废水等,服务人口2.4万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排放情况

金寨县南溪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扩大,设置地点位于金寨县南溪镇南溪村,东经115°38′35.24″,北纬33°30′53″。南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在南溪河右岸,经5km汇入史河,入史河口以下约8km入梅山水库上游库区,即梅山水库金寨河流源头自然保护区,水质目标为类。

三、论证依据及范围

《报告》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部令35号)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 1386-2024)编写,依据合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范围为排污口出水口至梅山水库入库口处。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影响分析

入河排污口正常运行情况下,设置后对梅山水库水环境、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风险影响均可接受,能保证水功能区和鸡冠石国考断面水质达标。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报告》分析了入河排污口位置、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与法律法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的符合性,并明确了水环境保护措施,结论基本可信,入河排污口设置较合理。

六、入河排污口设置结论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设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态制约因素。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水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影响区域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建设厂址范围内不存在自备水源井也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南溪镇污水处理扩容工程是利用现有排污口扩容,未新建排污口。金寨县南溪镇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是通过污水管网建设,增加收集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属减污和水污染治理项目。因此,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附件:南溪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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