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7日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作出的年产10GWh半固态固态及高端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11-17 08:25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7060225

通讯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南三路金梧桐产业园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号窗口

附件:1、1 安徽伏特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h半固态固态及高端锂电池项目(一期)环评报告表 2025.11.13.pdf

      2、报批承诺书.pdf

      3、金环审2025年43号(年产10GWh半固态固态及高端锂电池项目(一期)).docx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代码

批复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审批结果

1

年产10GWh半固态固态及高端锂电池项目

安徽伏特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清水路以南、金刚台路以北与半店路以西交叉口

2412-341524-04-01-621576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伏特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h半固态固态及高端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合肥蓝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1341524MAE7EFRJ3M

2025/17/17

金环审〔2025〕43号

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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