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资金暨第五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2022年7月28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现将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9658、12317。
金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金乡振组〔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2022年7月28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资金计划、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和联农带农机制,及时启动项目组织实施和工程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计划下达之日起60日内项目开工建设,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审计和资金支出任务。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应按照《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每周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要在工程现场设置工程概况等标志标识牌。
三、规范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四、强化资金项目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督查调度,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擅自使用项目结余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金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