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燕子河镇麒麟河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2025-04-28 17:08来源:金寨县燕子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适应金寨县燕子河镇麒麟河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金寨县燕子河镇麒麟河村“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及《六安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麒麟河村基本农田145.0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麒麟河村园地57.17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麒麟河村林地1138.4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湿地

麒麟河村湿地2.73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麒麟河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0.87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麒麟河村居住用地26.8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麒麟河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1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工矿用地

麒麟河村工矿用地0.04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9.交通运输用地

麒麟河村交通运输用地49.69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麒麟河村公用设施用地1.3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麒麟河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8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2.陆地水域

麒麟河村陆地水域66.42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3.其他土地

麒麟河村其他土地0.24公顷。主要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

 

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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