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公示(内含梅山镇)
据安徽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县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查、部门审核”及相关公示程序,组织开展了2024年项目库调整工作,经10月28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现将《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750 ;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县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ahjzfpb@126.com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