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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50 信息来源: 金寨县规划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3年度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邮编:237300;联系电话:0564-2716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根据市、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做好国土空间空间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等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在中心网站上及时公开规划信息、规划公示、机构领导、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经费预算决算决策预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5条。

      持续提升政策发布质效。针对规划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年度内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负责人解读5件,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向群众解疑释惑,积极引导社会预期。此外本单位也积极探索多元化政策解读形式,发布图片以及媒体解3篇,提升政策落实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及时做好线上和线下依申请公开答复,同步做好中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批转、答复等归档工作。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审查流程的同时也压实了中心各股室责任。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严谨性。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范要求,不断完善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强化内容建设,增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健全组织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上,将机构领导、机构简介、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监督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在网站公开。公开内容丰富,服务对象可随时通过网站查询相应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中心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工作考核,严格落实登记备案与周巡查、月排查、季报告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对门户网站自查、整改、梳理工作,明确了运转程序和办理责任,加强网站安全监管,确保网站稳定运行。根据市、县季度性政务公开监测反馈的问题清单,做好问题整改,反馈整改报告,提升信息发布质量。2023年,本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信息内容缺乏持续性、个别栏目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我中心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是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制度要求,着重提高政务公开经办股室的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全面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针对规划管理工作专业性强、部分文件公开告知内容群众不易理解的问题。二是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平台操作有待于提高。

      (三)改进措施。一是优化网站功能。调整公开信息分类,规范网站栏目设置,增强界面辨识层次,进一步完善告知说明性内容,采用通俗语言说明专业问题,全力做好公开服务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平台操作培训,优化发布机制。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网站相应栏目,对相关栏目内容更新的新要求仍需进一步熟悉和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中心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

      下载版本: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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