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405-00013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随机抽查清单及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5-09 16:22: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5-09 16:22: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市水利局统一制定)
文  号: 词:

金寨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市水利局统一制定)

2024-05-09 16:22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我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市水利局统一安排进行,以下为市水利局计划。

各县(区)水利(务)局、局相关科室:

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乙级资质等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皖水建设函〔2024〕110号)和《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六商改办〔2024〕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水利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各县区要加强审管衔接,及时认领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按照许可类型、行业类别等进行分类标注。及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并同步录入监管平台,5月底前更新到位。

二、规范有序实施联查。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各县区要及时接收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派发的抽查任务,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在实地检查企业时,需告知企业本次检查性质为双随机抽查联合抽查。各参与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记于相应监管对象名下。

三、其他事项

1.“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各县(区)水利(务)局及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完成相应抽查任务,确定专人负责,在上传平台前将检查结果发送至市水利局备案。

2.请各县(区)水利(务)局填写“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附件1)(5月11日下班前上报)。按照年度抽查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在9月30日前完成抽查及上传“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任务。

附件1:“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docx

附件2:六安市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随机抽查计划表.doc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