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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17M/202308-0002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8-21 08:32: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双河镇 成文日期: 2023-08-2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双河镇 性: 已废止
生效时间: 2023.8.20 废止时间: 2023.9.1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51554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双政办〔2023〕75号 词: 救灾、补助资金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8-21 08:32 作者: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金寨县双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双政202375 

 

村(街)

根据县应急局、财政局《关于预拨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金应急〔202328号)文件,预拨我镇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5万元。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该5万元用于救助本次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现将《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村(街)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做好此次洪涝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在8月底将救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0日      


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资金发放对象

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前期各村上报的《洪涝灾害统计表》中的受灾人口并根据各村上报的受灾人口数量将救灾资金进行分配。为保障受灾群众充分得到帮助,享受此次洪涝灾害资金补助的户不再享受冬春救助资金补助。

三、资金发放标准

各村可根据受灾户类型、受灾情况等因素民主评议资金,每户按照不低于300元且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资金发放程序

实施救助对象必须为受灾户且建立灾情台账。

1.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结合下拨的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民主评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

2.镇审核。镇政府对村上报的《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花名册》进行审核,并根据救助标准、核定救助对象和金额后,将审核无误的《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花名册》公示3天。

3.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镇财政所将救助资金打卡发放完毕

五、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村(街)一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抓紧抓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此次洪涝灾害救助工作抓好落实

二要严格发放程序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各村要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开会照片、公示照片、灾情台账、打卡花名册的留存)。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镇、村要逐级建立洪涝灾害救助工作台账,保存资金分配村评议、公示等相关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财政、纪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四要按时完成任务请各村于2023830日前将《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花名册》上报镇应急管理所纸质版经村书记(驻村班子成员)、盖章后报送至镇应急管理所,联系人:冯吉,电话:7751200

 

附件:双河镇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双河镇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受灾人口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双河村

32

1500

 

街道

62

2900

 

河西村

34

1500

 

河东村

25

1200

 

九房村

313

14700

 

九龙村

30

1400

 

皮坊村

20

900

 

大桥村

105

4900

 

鹤塘村

25

1200

 

黄龙村

183

8600

 

大畈村

239

11200

 

合计

1068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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