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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金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报

      金寨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00 信息来源: 金寨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金政公开〔2024〕1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金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7300,电话:0564-70510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寨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聚焦公众需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范发布部门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规范设置,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完整,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1300余条。做好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发布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安便民举措,主动公开公共服务类信息442条,政策解读信息12条,回应关切60条。推动重点领域、基层“两化”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安户籍管理领域办事指南和治安管理领域最新政策、工作开展情况,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公安政务服务领域最新动态。规范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66条,“两化”领域信息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登记受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为线上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回复,并做好解释工作,申请人表示满意,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审批服务股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网上公开,加强警民互动。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全力推动金寨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二是发挥新媒体矩阵效应,深化网上宣传引导。持续建好用活公安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策划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新媒体作品,不断唱响主旋律、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

      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年度开展隐私排查4次。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季度年度监测情况及时对发布内容更新整改,对错敏词第一时间更正,及时在网站发布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5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6109

      行政强制

      4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整改情况:着力强化部门文件发布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群众、媒体对公安机关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度。2023年共有2个部门文件通过意见征集库征集意见,形成面向公众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着力强化部门文件发布工作,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做到要素齐全、及时有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培训力度,压实各部门一把手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载版本:

      金寨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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